药学院关于做好清明节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小波发布时间:2024-04-03浏览次数:16

各系、实验室、研究室、中心、办公室: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和通知要求,现就做好药学院清明放假和假期安全工作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202444日(星期四)至46日(星期六)。


二、做好放假前安全检查工作

1、各课题组在放假前须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自查。尤其是,严格执行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课题组应立即落实整改。对于课题组层面难以整改的隐患,应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学院报告。


三、加强假期实验室安全的管理

1、加强人员准入管理:放假期间,各实验室必须加强人员进出管理,严格实验室准入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非本实验室人员且未经安全责任人同意者一律不允许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假期期间严禁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2、严控危险性实验:放假期间原则上不得从事危险性实验。如需从事危险性实验,须向学院进行备案审批。审批同意的危险性实验必须确保2人同时在场,且有指导老师在场,方能开展实验。严禁实验室“无人值守”现象;严禁开展过夜反应。

3、重申实验操作安全:实验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SOP)要求操作,实验过程中注意自身安全防护,应熟知实验室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方案,严禁违章、违规和冒险作业行为。

4、落实每日三查:假期开放的所有实验室应落实“每日三查”,加强对实验室水、火、电、气、仪器设备、工具的监管;实验室内不使用违章电器,避免火灾等事故发生;实验室无人时,应确保切断水电气、关闭门窗。

5重视危化品管理:做好危险化学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危险实验药品管理、实验废液、废弃物)的管理,实验室内严禁过量储存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液;管制类化学品严格落实双人双锁等“五双”管理要求,确保安全可控。  

6、防范电气火灾:实验室严禁私拉乱接;不得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不应在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不应停放电动车。烘箱、水浴油浴等加热设备运行中必须有人全程值守。


四、落实假期实验室安全值班值守

日期

值班电话

带班人员

值班人员

44

65883022

汪维鹏

迟哲

45

65882076

汪维鹏

祝颂

46

65882081

汪维鹏

陆政廷

放假期间的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值班人员要认真对云轩楼楼道和公共实验平台等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如实上报发现的安全隐患,制止学生实验违章违规行为,对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汇报和处理。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不得随意换岗,不得脱岗。

 

药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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